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及总结。
二、负责专(兼)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维护学校稳定,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和特殊事故。
四、负责指导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及时搜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考核鉴定、优秀学生奖励、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全校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六、负责全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及各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七、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普查、统计、分析、建档和辅导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帮助特殊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九、负责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
十、负责学生入伍政策宣传、国防潜力统计、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预征预储等各项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国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收集、管理和离校邮寄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就业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牵头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工作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学生综合事务科
1.负责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请销假程序。
2.负责引导和监督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3.负责学生纪律处分工作。
4.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5.负责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帮助学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等事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助教育服务中心
1.负责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制定校内奖、助、贷、勤、减、免、补、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库。
2.负责落实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学校和社会奖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3.负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及贷后管理工作。
4.负责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
5.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6.负责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及理赔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及防诈骗培训,编制资助育人案例集。
8.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与维护。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1.负责拟订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及校外住宿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负责协助配合各系(院)掌握公寓内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针对性教育,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负责监督协调物业公司及时检查维护公寓楼内的公共设施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武装保卫部及时对公寓楼内损坏的消防设施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处理。
5.负责监督协调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内卫生、安全、纪律等进行常态化检查,配合各系(院)做好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用品采购及宿舍用卫生工具的发放工作。
7.负责开展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文化的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就业办公室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构建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与反馈机制,开展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与发布工作。
4.负责为学生提供职业咨询和辅导。
5.负责主办、协办各类校园招聘会、行业专场招聘会及大型供需见面会等。
6.负责创业就业课程的建设、管理与教学工作。
7.负责大学生德育劳动课劳动安排、考核和课程建设。
8.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9.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就业信息审核与动态监测,按时、准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就业数据报送工作。
10.负责建立并动态管理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性补助。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组建专兼职咨询师队伍,开展年度督导培训。
2.负责落实《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建立“中心—系(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网络。
3.负责建立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工作队伍,指导心理委员联合会开展朋辈互助工作。
4.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5·25”心理健康月等品牌活动,编制科普刊物。
5.负责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建立电子心理档案,提供个体及团体心理咨询服务。
6.负责制定心理危机处置流程,与系(院)联动开展高危学生帮扶。
7.落实完善心理会商制度。
8.负责维护中心网站及“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心理健康知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统筹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
2.负责少数民族学生和有宗教信仰学生的摸排和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4.负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评定工作。
5.负责“四优一先进”评选工作。
6.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350-3339096 邮箱:xzsyxsc@163.com



